关于举办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AI+”创新实践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通讯员:出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访问量:10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已在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慧城市、智能农业、国防建设、社会治理、教育养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等领域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的人工智能应用实践能力,提升研究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提高人工智能相关学科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鲁教研函〔2023〕9 号)相关要求,特举办以“AI赋能,改变世界”为主题的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AI+”创新实践大赛。本次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承办。

 一、赛事安排

 1.参赛报名(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7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指导相关专业研究生组队参赛,参赛队伍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链接(具体链接将在大赛QQ群中发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报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参赛队伍数量不限,允许跨校组队参赛。

  本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和参赛费。参赛师生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2.提交作品(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7日)

  各参赛队伍按照各赛题具体要求以压缩包(rar、zip等)格式在指定链接(具体链接将在大赛QQ群中发布)中提交参赛作品,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3.初赛评审(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8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公布进入决赛答辩的队伍。

 4.答辩准备(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6日)

  入围答辩阶段的团队需要准备决赛答辩PPT,并在指定链接中提交更新后的最新参赛作品。

 5.决赛要求(2023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8日)

  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形式。现场比赛流程如下:答辩包括两个环节,共约15分钟。一是“自我展示”环节,选手通过PPT汇报创意方案或者软件设计类作品说明书,不超过5分钟;二是“选手答辩”环节,评委就作品进行提问,选手如实回答,不超过10分钟。最后由评委对每支队伍的参赛作品进行打分,最终分数根据参赛队伍的初赛成绩和答辩成绩加权得出,评分权重为初赛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最终名次及奖项归属。

 二、参赛资格   

 1.沿黄九省(区)高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已获得读研资格的本科生均拥有参赛资格。

 2.以团队参赛,每队3-5人,设队长一名,队长须为在校研究生,团队成员排序和分工明确。可以跨校组队,以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为参赛单位。每人只能参加一支队伍。

 3.指导教师必须实际参与指导研究生参赛作品的创作,每项作品最多可申报2名指导教师,以作者申报顺序排序。

 三、作品要求

 1.参赛团队需按照规定日期提交作品或者创意方案,作品或者创意方案必须是原创,杜绝抄袭。所有参赛材料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2.软件设计类赛题的参赛团队应提交作品说明文档(包括简介、创意点、应用场景、工作原理、解决的实际问题、技术方案、开发排期、团队分工等)、可展示程序和源代码等必要材料,以及其他认为可以证明效果的支撑材料。

 3.创意类赛题的参赛团队应提交参赛作品和相应说明文档(包括简介、创意点、应用场景、工作原理、拟解决的实际问题、团队分工等),以及其他认为可以证明效果的支撑材料。

 4.不得使用曾取得其他学术竞赛奖项,或同期报名其他学术竞赛的作品或者创意方案参赛。

 四、赛制赛题

  大赛的具体赛题要求将于2023年11月28日公布。大赛分为初赛与决赛两个阶段。初赛作品在指定链接(具体链接将在大赛QQ群中发布)中提交,初赛结束后公布进入决赛答辩的队伍。决赛将线下举行。决赛包括“自我展示”和“选手答辩”两个环节,最终分数根据参赛队伍的初赛成绩和答辩成绩加权得出,评分权重为初赛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最终名次及奖项归属。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奖项置具体如下:

 一等奖:3个团队,奖金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5个团队,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7个团队,奖金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创意奖:4个团队,颁发荣誉证书。

 六、申诉仲裁

 1.参赛选手须严格按照大赛组队要求参赛,若出现参赛人员资格问题,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并将结果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和省教育厅。

 2.参赛选手不得运用非正常手段干扰专家评审。如出现此类问题,取消参赛选手资格。

 3.参赛选手不可将核心内容相同的同一作品同时提交山东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的其他比赛中。如重复申报并核查属实者,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撤销奖励。

 4.参赛作品不涉及任何与他人冲突以及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参赛作品须非涉密内容。

 5.大赛承办单位、专家评审委员会等应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若出现渎职、包庇等行为,取消责任人赛事职务,并将结果报送至省教育厅。

 6.参赛选手如对评选结果有疑义,可向组委会申诉。

 七、其他事宜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后续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1.大赛官方QQ群:649127531,请报名参赛的同学务必加入该QQ群,报名链接和大赛后续各通知将在该QQ群中公布。


 2.大赛咨询邮箱

 jsxbjszy@qlu.edu.cn

 3.咨询电话:  

 0531-89631255   李老师


通知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