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勤工助学岗位开展“绿苗之星”选树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6通讯员:学生工作部(处)出处: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974

各部门:

为落实“彩虹”资助育人体系中“工大·绿”板块的成长护航功能,以勤工助学促成长为核心,加强对受助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关怀与指导,切实增强“三全育人”的实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决定在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开展“绿苗之星”选树培育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绿苗之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选树活动

(一)活动目的

表彰在勤工助学岗位中,自立自强、勤奋尽责、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学生,选树“绿苗之星”榜样,发挥资助育人实效。

(二)活动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生活朴素,品行端正;

2.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连续在岗(包括校园公交车、学校食堂等进行单独管理的勤工助学学生)3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符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的;

4.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无不及格课程,需提供成绩单;

5.在用工部门工作期间,对老师礼貌热情,对工作仔细认真,

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办事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21年5月-6月。

(四)活动比例

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本学期实际在岗的勤工助学学生数的10%,10人及以下的最多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弃权。

(五)活动流程

1.评选通知发布,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2.各设岗单位根据要求推荐候选人,报送相关材料;

3.学校审核并公示3-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

4.对“绿苗之星”进行事迹宣传,树立校内勤工助学学生标杆。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1.以下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均需报送:

(1)《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

(2)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3)《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

2.纸质版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个人成绩单,一式一份;

3.电子版个人生活照两张。

请各用工部门管理员于6月4日16:00前将本单位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xxyzxzx@163.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机电楼A124室。

二、“绿苗之星”培育工程

(一)培育目的

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业务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培训,形成专业学习—勤工助学—专业学习的良好循环,实现“扶智”与“扶志”有效结合。

(二)培育对象

为确保培育成效,第一期将主要面向获评“绿苗之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后续逐步达到勤工助学学生全覆盖。

(三)开展时间

2021年6月中旬。

(四)培育内容

1.Office办公软件技巧培训;

2.外语口语能力提升培训;

3.文案写作、拍照技巧及PS等实用培训;

4.结业素质拓展。

(五)要求

具体要求及日程安排,将在“绿苗之星”产生后,由承办学院另行通知。

三、承办学院及联系人

1.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人:宋歌       办公电话:0531-89631262

2.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联系人:江长军      办公电话:0531-89631159

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联系人:杨阳       办公电话:0531-89631133



附件: 1.绿苗之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2.绿苗之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25日


通知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