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关于编报2021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通讯员:出处:资产管理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2127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20〕30号)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的通知》(鲁财采〔2020〕36号)有关规定,以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为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请各部门、单位预算上报前充分做好市场调研。结合我校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准时上报2021年省级政府采购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1年度经费(不含横向科研经费)凡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以上的产品,一律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文件中的数量及限额标准是指全校的累计限额,各部门、单位要做到“应编尽编”。

二、教育主管部门强调“无预算、不采购”。年初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自行采购的,将不予办理报销手续,责任由个人和单位自行承担。

三、“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确需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在上报计划时必须另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四、符合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需续签合同的项目(含物业、保安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等),在上报计划时另附续签合同申请。

五、各部门、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于2021年12月25日前登陆齐鲁工业大学采购管理系统http://210.44.144.29:8091/QLUCGGL/login/login或通过一网通登录齐鲁工业大学采购管理系统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计划。

六、本通知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单位及在学校有采购预算的法人单位。


附件: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20〕30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分散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3.《山东省政府采购分散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的通知》

5.《2019年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

6.2021年家具定点采购汇总表

7.2021年批量集中采购汇总表

8.2021年网上超市采购汇总表

9.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

10.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申报表

11.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正常程序采购项目申报表

 


                                                  齐鲁工业大学

                                                  2020年12月15日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关于编报2021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附件20201225.zip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