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及需求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2号)、《关于2018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7〕70号)、《关于公布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的通知》(鲁财采〔2017〕62号)及《关于公布山东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17]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请各部门、单位上报2018年省级政府采购计划和2018年采购需求,以加快2018年政府采购执行进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8年度除横向科研经费外的其他资金,凡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以上的产品,一律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文件中的数量及限额标准是指全校的累计限额,各部门、单位要做到“应编尽编”。
二、教育主管部门强调“无预算、不采购”,原则上年中不允许追加预算。年初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自行采购的(含科研经费购买属于批量集中采购的设备),将不予办理报销手续,责任由个人和单位自行承担。
三、国内国际上只有一家生产或在国内只有一家供应商的产品,要提前做好市场调研,确需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在上报计划时必须另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四、凡符合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需续签合同的项目(含物业、保安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等),在上报计划时另附续签合同申请。
五、使用科研经费采购设备,经费负责人单独填报政府采购计划表,但属于批量集中采购的设备要汇总到各部门的“2018年批量集中采购汇总表”内。
六、属于批量集中采购的设备只填写“2018年批量集中采购汇总表”。
七、科教融合专项经费,按本通知要求填写后报计财处。
八、各部门、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组织专人填报“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表” “2018年采购需求申报表” “2018年批量集中采购汇总表”,由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务必于12月15日前报送到资产管理处(办公楼514房间)。
九、凡参与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人员,请加入“齐鲁工业大学政府采购”群,QQ:473200609。
注:1、“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是指各部门、单位已落实经费的项目,计划按目录内、目录外分别填报。
2、“2018年采购需求”是指未落实经费确需采购的项目(不含教学、科研设备)。需求按目录内、目录外分别填报。
联系人:
1、李老师(货物、服务类),电子版发送至ldyan0819@126.com
2、张老师(工程类),电子版发送至zk@qlu.edu.cn
附件:
1、《关于公布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的通知》(鲁财采〔2017〕62号)
2、《关于公布山东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17]63号)
3、《关于2018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7〕70号)
4、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表
5、2018年采购需求申报表
6、2018年批量集中采购汇总表
齐鲁工业大学
2017年12月1日
2018年采购需求申报表1.doc2018年批量集中采购汇总表2.xls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表3.doc关于公布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的通知4.doc关于公布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的通知5.pdf关于公布山东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