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
校级自编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我校教材建设工作,鼓励和扶持体现我校专业建设特色和教学成果的教材编写与出版,推动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教材编写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学校近期教学工作要求,本次鼓励以下教材立项:
(一)反映我校的学科优势、专业特色、精品课程建设及重大教改成果的教材。
(二)新上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暂时无正式出版教材或无合适选用的教材;
(三)在教学使用过程中反映良好,需要修订或再版的优秀教材(含已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四)特色名校专业建设中有教材编写计划的。
为避免重复建设,保证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学校对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发展比较成熟的课程,继续坚持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的原则,对这些类别的教材原则上不再立项。
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对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在编教师,教材的第一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有三年及以上相关课程教学经验(新上专业暂时无高级职称教师的课程,主编可由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
(二)2014年立项教材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015年12月31日。
(三)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论证,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
(四)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
三、提交申请材料和时间
申报人填写《齐鲁工业大学自编教材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一式2 份,提交自编讲义样稿1份。申报书纸质版及样稿于2014年12月12日11:00前以学院(学部)为单位报送到办公楼442室,联系电话:89631072。电子版发送至txh@qlu.edu.cn。各二级学院(学部)要结合专业建设实际情况,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认真作好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教材立项申报书.doc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