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冬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3通讯员:出处:保卫部(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143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4]76}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根据我校实际,重点检查以下场所:一、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区和临时务工人员宿舍;二、各二级学院实验室、研究室、计算机室、语音室;三、校内各餐厅、超市及其它经营网点;四、图书馆、机要室、档案室、锅炉房和各配电室;五、校园枯草落叶密集区域。

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检查整改,消除隐患。116日学校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实验与工程训练管理中心、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将组成检查组进行全校消防安全检查。

附件:检查内容及责任单位.doc

 

                    保卫处

             二O四年十一月三日

通知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