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2通讯员:出处:学生工作部(处) 武装部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129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关于举办第二届山东省创业大赛通知》(鲁人社字﹝2014﹞381号)要求,定于近期组织举办第二届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为组织好我校学生参赛,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参赛对象和条件

我校在校大学生及2012-2014届毕业生中,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的个人或创业团队,已创业的企业(企业工商注册时间5年以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具体参赛条件为:

(一)创意团队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团队(含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未工商注册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

2.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参赛团队需3人以上;

4.预计赛后1年内成立企业。

(二)初创企业

1.创业时间3年以内的小微企业;

2.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创造就业岗位5个以上;

5.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成长企业

1.具有高成长性,发展稳定的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

2.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企业工商注册5年以内,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4.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0人以上;

6.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创业项目

1.以信息、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为主;

2.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拓展空间大;

3.开发成本较低,适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4.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一届山东省创业大赛和第一届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已获奖选手不能以相同创意、企业、项目参赛。

、奖励政策

1、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2、可享受市级创业导师提供的“一对一”创业辅导;

3、将创业项目纳入山东省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推荐;

4、推荐在山东省内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落户,并落实3年内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

5、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6、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50-3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7、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8、地方政府和机构对入围团队、企业、项目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参赛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报名,报名时须让参赛选手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

  2、参赛申报人身份证扫描件(贴在报名表填表说明处);

  3、创业(商业)计划书(见附件2);

    4、参赛选手已经创业的需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注:参赛报名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和纸质版(一式2 份)。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动员有参赛愿望、符合参赛条件的在校大学生2012-2014届毕业生参加比赛。各学院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参赛项目质量。

    2、按时完成,确保质量。请各学院9月19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确保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填报规范。

联系人:刘泽东

电话:89631038

附件1山东省创业大赛(高校赛区)报名表.doc

附件2 山东省创业大赛(高校赛区)创业(商业)计划书.doc

 

 

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11日

 

 

 

                                 

通知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