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末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11-12-30通讯员:出处:人员机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3238

 

一、切莫乘坐“黑出租”。近日,我校学生外出乘坐“黑出租”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黑出租”违法营运,逃避交管部门监管,在车况、驾车司机等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生事故后,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二、学期末是盗窃案件的高发期,在紧张的复习考试同时,也不要放松安全防范。加强对小型贵重物品尤其是笔记本电脑的保管,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三、为方便同学返乡回家,长途汽车站在二、三餐厅门口预售汽车票。火车票可到铁路部门各售票网点购买。通过收取手续费为学生代买车票是违法行为,且有的社会闲散人员通过预收票款的形式进行诈骗。

四、不要酗酒,严禁酒后滋事。

五、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以免引发校园火灾事故。

六、注意旅途安全。旅行途中行李要放在视线所能及的位置,便于随时看管;贵重物品贴身保管;不要随意与陌生人搭讪,更不能泄露个人及家庭信息;不要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饮料、香烟等物品。

 

 

保卫处

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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