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五一文化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0通讯员:出处:人员机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1928

各分会: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充分展示我省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伟大历程中的时代风采,不断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积极贡献,省总工会、省文化厅、省文联拟于今年第四季度联合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全省职工书画摄影展暨“五一文化奖”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展内容及要求:

1、本次活动主题:突出宣传山东改革开放30年来的巨大发展变化和我省广大职工在改革开放30年中建功立业的主力军风采。参展作品要紧紧围绕全省开展的“学振超精神、做金牌主人、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职工节能减排和节要环保、创建“工人先锋号”等活动,大力宣传我省各条战线的先模人物和广大职工所创造的丰硕成果、以及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时代风貌。

    2、参展作品必须是近年来创作的作品,凡已获过山东省“五一文化奖”的作品,不再参加评选。

3、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等;书法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篆刻作品不少于6方)

4、国画、书法作品必须是竖轴,尺寸不限。油画、水彩画等不超过1.5宽×2高。摄影作品照片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摄影作品需放大20寸,裱在70×60KD板上并包边。所有参展作品需要作者本人装裱、装框(不装玻璃)。

5、所有参展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推荐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展览结束后,学校统一将作品领回,退回本人。

二、评选奖励办法:

将根据参展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美术、书法、摄影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奖若干。对获奖作者及学校授予山东省“五一文化奖”,给予通报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三、报送作品时间:

各分会若有作品报送,须于10161600前将作品申报表报送至办公楼409工会办公室,或发送E-mailghisb@sdili.edu.cn ,何时报送作品,待通知。

 

 

 

附件:山东省“五一文化奖”作品申报

 

 

 

 

                                                 00八年十月九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