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4通讯员:出处:人员机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1458

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0922436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评比,具体安排如下:

1、参照《山东轻工业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与检查评比所需材料及先进个人名单(有学生的学院、机关党总支各报先进个人2名;无学生的学院、党总支、直属支部各报1名),并注明所报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连同事迹材料于200933前一并报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办公楼120室,Emailqybwc@126.com。(请将所报材料备份,本次所收材料将作为档案保存,不再返还)。

2336日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地检查。

3、根据评审检查结果,将对党总支、分党委、直属支部进行排名(机关总支内的处室单独排名),学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对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附:《山东轻工业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标准》

 

 

 

 

 

 

山东轻工业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