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相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0通讯员:出处:人员机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1891

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结题和中期进展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2011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和年度进展报告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组设立

  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项目材料集中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集中接收组),负责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的项目申请和结题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项目材料。

二、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指南》可直接从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询。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 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235开始,320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1718日除外)。

为保证单位统一申报的工作流程,我校要求申请书一式两份201231报送科技处计划科,同时将版本号相同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kjclxl@126.com,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不一致的申请书,将坚决不予受理。建议不使用移动存储设备报送电子文件。

  2. 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1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科技处计划科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依托单位事项

  我校科技处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鉴于2012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我校规定提交申请书时间为201231

科技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的老师在31日前在线提交,以给ISIS系统生成PDF文件预留时间。建议老师们尽量提前,避开系统使用高峰。

  2. 报送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科技处提供)。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 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对离线撰写的申请书科技处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打包上传或通过ISIS系统逐项提交;对在线撰写的申请书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请提交在线撰写申请书的老师提前与科技处沟通。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254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 2011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提交结题报告时请同时报送成果材料原件供科技处审核,审核后原件将直接返还。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 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我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2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二)依托单位事项

  科技处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2221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因结题材料需要众多相关部门的手续且结题时间可能在寒假里,建议各项目结题负责人最好在假期前办理好相关手续,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 应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材料(一式2份)。

  2. 报送结题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及经单位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四、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一)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进展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我校科技处将按照《条例》要求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于201219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一式1份)统一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相关科学部。请各位在研项目负责人在19日前提交、报送相关材料。

  (二)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科技处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管理报告),于2012415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依托单位管理报告提交情况等记入其信誉管理档案。对国家基金委员会管理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老师请尽早反馈科技处,以便于我们丰富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五、其他

  (一)《指南》于201112月上旬发行,需要预订的依托单位或申请人请与自然科学基金委机关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10-62327218),《指南》电子版于201112月底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三)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计划科询问,也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四)为保证2012年项目集中接收工作正常进行,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于2012310停止服务。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集中接收组咨询电话

  1. 接收申请与结题材料电话:010-62328591

  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3. 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等项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等项目:010-62327013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地区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项目:010-6232593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交流等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办公室

62326883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科学基金杂志社

62327204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四)山东轻工业学院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学林;电话:0531-89631077

          信箱:kjclxl@126.com;地址:办公楼418 

     

特此通告。

 

 

科技处

2011.12.19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