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办公楼356会议室举行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党委书记张士昌主持学习会并讲话。校领导陈嘉川、王光芝、傅东良、匡维武、王西奎、周有波、马文才等参加会议,党群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张士昌在讲话中指出,《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要求,作出规定,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体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要求。他要求,党委成员要进一步深化学习,加深理解,吃透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要求上来。同时,要结合学校实际,对照《实施意见》,对学校已有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逐条检查,做实做细,细化到执行层面和具体工作中,确保符合中央文件精神。
组织部长杨天梅汇报了《实施意见》的基本内容和中组部、教育部对《实施意见》的阐释。
中心组成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文件精神,交流了认识理解和体会。
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实施意见》廓清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制度的概念,明确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方式和内容,对高校议事决策机制和协调运行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科学地回答了党委如何统一领导、校长如何负责行政工作的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间的关系。文件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是一份透彻、务实、清晰的文件,也是指导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将按照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齐鲁工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切实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