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振华受聘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义务监督员

发布时间:2008-11-14通讯员:出处:人员机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1196

      为进一步提高济南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公共文明程度,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对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济南市文明委于近日建立一支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在首批336名社会义务监督员中,我校门振华老师作为济南市政协委员代表成为其中一员。 

      据悉,首批社会义务监督员由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居民代表组成。他们将重点监督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有损省城声誉和形象的不文明现象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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