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民

党委委员、副校长(副院长)

发布时间:2017-12-07通讯员:出处:机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53490

负责离退休、财务、资产、基建、招投标和政采工作,协助段培永同志分管发展规划工作;分管离退休工作处、计划财务处、资产运营与管理处、基建处、招投标与政采中心,协助分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政策研究室)。联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


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先后发表论文26篇,其中核心期刊16篇;主编、参编教材5部;主持省级课题2项;受省教育系统表彰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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