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2通讯员:出处:人员机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1913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汉办2011年度孔子学院(课堂)教师秋季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将在近期受理各高校老师报名申请该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等参考附件。

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老师将材料整理完备后于2011111517:00前送至行政办公楼430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由我处统一送至省教育厅,过期不候。

联系电话:89631016

联 系 人:老师  老师

省教育厅外事处:0531-81916580  81916578

 

附件:关于推荐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的通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