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市区住宅物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2通讯员:出处:人员机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2159

 

市区住宅各住户:

根据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学校对住宅物业管理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并组织了统一招标(邀标),期间通过有关部门分别征求了教工和离退休职工的意见,1026经学校研究决定,市区住宅物业管理费从9月份开始收缴,从工资中扣除,多层0.36/平方米/月,小高层0.68/平方米/月。

    附件:部分驻济院校市区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情况

 

后勤管理处

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部分驻济院校市区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情况

一、山东大学

多层0.4/平方米/月,高层0.6/平方米/月。

二、山师大

1、师大新村:  多层 0.67/平方米/月,高层 0.91/平方米/月。

2、市区住宅:  多层 0.30/平方米/月,高层  0.5/平方米/月。

三、建筑大学

多层0.5/平方米/月,高层 0.9/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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