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通讯员:陈熙出处:党委统战部(港澳台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1300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申报2021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征集工作。

一、工作目标

落实“两岸一家亲”理念,进一步吸引台湾青少年学生、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来大陆交流,不断增强其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和制度认同,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基础。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

2020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将分为:(1)重点项目(550元/人/天);(2)一般项目(400元/人/天);(3)立项但不资助项目;(4)不立项项目。

三、重点对象

1.台湾青少年。邀请台湾青少年学生特别是学生领袖和骨干参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验式交流活动。

2.台湾教师。邀请台湾教师特别是社会科学领域的教师开展教学研讨、课堂观摩、参观访问等活动。

3.台湾教育管理人员。邀请台湾地区大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来大陆参加论坛会议、专题研讨、参观交流等活动。

四、申报要求

1.精心设计。充分发挥本学院优势和专业特色,创新形式、深化内涵,围绕国情教育、文化体验、社会服务、学术专业、科研合作、体育竞技等方向精心设计项目,避免一般意义上的迎来送往和文化参访。

2.认真组织。将申报项目落实到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申请的项目须在2021年度内实施完成,每个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3.时间安排。有意向申报的各部门、单位请于9月23日前将《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结算表》(附件2)、《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办公楼430,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uojichu@hotmail.com

联系人:徐栩

电话:89631016   652105

 


附件1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结算表.doc

附件3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统计表.xls

   


统战部(台港澳办公室、侨务办公室)

                                     国际合作处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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