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6通讯员:出处:后勤保障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2603

各位同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国家建立和完善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学生医保即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及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19年度缴费期大学生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确定2019年度缴费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医保年度)驻济高校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为200元。请同学们于2019年8月17日前进入学校智慧财务系统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保费用,以保证在2019年9月1日可以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个人不按时交费将无法享有在校期间的医保待遇,请各位同学及时将参保缴费信息告知家长。

2017级研究生入学时预交费360元,2017投保120元,2018投保160元,账户剩余80元,须每人补交120元方能继续投保。

已经参保职工社保的同学无法投保大学生医保,无需交费。

大学生医保政策可登陆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或校医院网站大学生医保专栏查询。

                                 后勤保障处   计划财务处

                               2019年7月6日

附件:2019学年医保费缴费流程.doc

通知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