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分会本着“困难教职工自愿+完全吻合帮扶标准”的原则对本分会困难教职工进行摸底统计工作,以便于元旦春节对困难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工作。申请人要如实填写《困难教职工登记表》和《困难教职工档案表》,并于本周五(12月14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工会邮箱ghisb@qlu.edu.cn,纸质版盖部门公章后送工会办公室(办公楼422)。
一、帮扶对象及条件
申报救助对象重点是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低保边缘户按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掌握;不是低保或低保边缘户的特殊困难教职工,全年特殊情况是:必要支出须超过家庭全年总收入,导致日常生活困难。
有关说明:必要支出是指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造成的支出费用(因疾病使用医保报销的费用数额不计算在内);家庭成员是指以户籍为单位且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不符合建档标准的有关情形
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家庭拥有1辆私家车且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可视具体情况提出申请)。
校(院)工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