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安全事故发生,现进行教学楼过道存放待处置资产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凡存放到教学楼走廊、通道的待处置资产,均列入清理范围,已达处置年限的可提交处置申请。
二、清理时间
已达处置年限的资产于8月10日15:00前,将处置申请及处置报告单(一式三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资产管理科。
地点:办公楼503
联系人:董云(691506,0531-89631729)
未达处置年限的资产于2018年8月17日前,清空教学楼宇通道。
三、清理要求
资产清理工作本着先调剂后处置的原则进行,涉及本次资产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应先将能正常用的资产进行资产调剂,再提交资产处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