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关于征集 校史实物档案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通讯员:出处:档案馆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608

学校各单位、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迎接我校建校70周年,展示学校悠久历程和辉煌成就,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和优良校风,丰富我校实物档案馆藏,现面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能反映学校发展历史,且具有纪念意义的文献图片和实物档案资料,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1948年建校以来,各个办学时期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等实物档案。

二、征集内容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影像、题词及合影,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收到的有价值的贺信、贺电和礼品等;

(二) 能反映学校历史进程,有代表性的集体或个人在各个时期学习、工作、生活的照片、图片、文件、各类报刊、印刷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奖牌、奖杯、奖章、著作及手稿、教材、论文以及有代表性的实物;

(三)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票据及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分配派遣证等)、毕业照片、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徽标、印章及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以及带有老校名印记的办公家具、生活家具等其他实物;

(四)为学校发展做出过贡献的校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生平、传记、专著、译著、正式出版的教材、重要讲义、论文、重要讲话、手稿、笔记、书信、照片、底片、题词和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有纪念意义的教学、办公及生活用品等;

(五)反映或记载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等,以及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六)师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 比 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

(七)友好单位和知名人士及校友赠送给我校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收到的题字(词)、贺信(函)及礼品等;

(八)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的实物、作品等;

(九)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十)其它具有校史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鉴定材料、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者愿意捐赠学校者,学校发给捐献证书,并注明原件出处和提供者姓名。

(二)代管和复制。对个人持有的特别珍贵的史料与实物,本人仍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先行代为保管,或对采用的史料实物制作复制件、进行数字化加工后,原件可退还给提供者。

四、相关说明和要求

(一)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协助档案馆收集本部门曾经使用过或保存的校史文物、实物,并按规定造册清点移交。

(二)征集的校史文物、实物及复制品进档案馆时需办理捐赠手续。在交接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将所捐赠实物当面清点,填写校史实物档案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分别由档案馆和捐赠者留存。

(三)若因校史资料、实物不便寄送,或公务繁忙、年事已高、书写不便的老同志、校友,可通过电话联系档案馆工作人员,档案馆将派人登门领取。

(四)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对珍贵的照片、音像资料,档案馆将根据捐赠者要求,制作光盘回赠捐赠者。

(五)欢迎向档案馆推荐、提供校史文物及实物之所有者或所在地等线索,并进行沟通,协助征集。对于热心支持、帮助征集校史文物、实物者,将颁发相关纪念证书。

五、征集日期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

六、联系方式

校史实物资料征集工作由学校档案馆负责。

联系人:邢宇

联系电话:0531-89631125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办公地址:齐鲁工业大学图书馆一楼东侧档案馆综合业务部



                                                                  档案馆

                                                                  宣传部

                                                          2018 年5月18 日

校史实物征集登记表.docx


通知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