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及假期前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18-01-11通讯员:保卫处出处:保卫部(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2875

全体师生员工:

寒假即将开始,学校关心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安全问题,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在欢度春节的同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临近春节,各类诈骗活动猖獗。切记不轻信“转账汇款”、“中奖”、“免费快递”、“邮件包裹”、“网购退费”等各类诈骗短信和电话;不向任何人泄露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银行卡密码、信用卡安全码、短信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把握不准时给家人、朋友或公安机关打电话确认。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想占便宜,一般不会上当。

2.网上活动要遵守法律,文明上网,不参加网络炒作、起哄,不信谣,不传谣;慎重交友,不参与网上非法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

3.回乡返校途中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运营的交通工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票或飞机票,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范偷窃;不要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学校和家庭等相关信息告诉陌生人。及时将个人行程和到家时间告诉老师或家人,以防出现意外。

4.出外游玩期间,要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及风俗习惯,自觉遵守旅游景点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大型活动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提前明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掌握避险、逃生技巧。外出打工要牢记法律意识,不贪便宜。不轻信不明来路的中介机构,尤其提防“超常优惠”的陷阱。

5.出行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切忌边走边看手机、打闹嬉戏、图省事。

6.临时留校的师生,外出时关好宿舍或实验室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将证件和银行卡一起存放。宿舍办公室实验室等屋内切忌私接电线,不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扇等电加热、电炊器具;不要在室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在室内焚烧书信、报纸等杂物;在室内为电动车电池、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充电时要做到人走拔插头;最后一名离开室内的人员要关掉总电闸。

7.春节期间,遵守当地风俗和法律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饮酒要适量。

8.严禁到江河、湖泊、水库等无安全救护措施的地方滑冰、滑雪、游泳,防止溺水情况发生。

9.保持良好饮食习惯,不暴饮暴食。注意食品卫生,在正规市场、超市购买食品,不食用没有安全保障的食品。

10、假期中不使用的车辆、实验仪器、危险化学品要妥善保管;设置的自助设备做好维护管理;在建工地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平安顺利。

11、妥善做好外籍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其安排好假期的生活;做好对物业公司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寒假期间,保卫处和校园110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值班,广大师生员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帮助,请拨打校内报警电话:长清校区:89631110;历下校区:88599110.

值此新年来临之际,恭祝全校教职员工及同学们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保卫处

2018年1月11日


通知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