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通讯员:保卫处出处:保卫部(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1056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12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通报办法>》(鲁政办字【2017】207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04号),对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落实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近期有关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1、各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文件(附后)精神,了解工作任务,把本部门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抓实做好,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工大平安、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

2、各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巡查、督导,要结合《齐鲁工业大学安全责任书【2017】》和《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检查的通知》中的任务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3、保卫处正在修订2018年安全责任书,如各部门单位有改进意见建议,可发送邮件到邮箱是:bwc@qlu.edu.cn。

4、临近期末,请各部门单位提前谋划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假期前、假期中、假期后一段时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稳定,为学校安全、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5、各部门单位对2017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填写2017安全自查登记表(附件4),于2018年1月5日(周五)下班前电子版发送到bwc@qlu.edu.cn。

                                   保卫处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通报办法》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4、2017安全自查登记表

鲁教安字〔2017〕12号.pdf

省府办公厅 发布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和安全生产通报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07号.pdf

省府办公厅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7)204号.pdf

2017安全自查登记表.docx


通知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