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2通讯员:出处:保卫部(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2542

根据济南市政府《关于解决长清大学城相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7]56号),现对长清大学城高校教职工拥有鲁A牌照且在济南南绕城高速公路济南收费站至京台高速公路长清崮山收费站两个站点区间有通勤需求的车辆,进行调查统计。

为便于调查统计,将以学院(处、室、中心、馆)为单位集中办理,离退休人员统一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请各部门于9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信息登记在汇总表(见附件)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ongxuan@qlu.edu.cn邮箱。

联系人:宋烜老师;电话:690810

解决长清大学城相关问题的事实意见 表格.xlsx

保卫处

2017年9月11日


通知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