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相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7-06通讯员:出处:计划财务处供稿审核人:责任编辑:访问量:3797

2015年经省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从2016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改革,并对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审核(鲁价费函(2016)60号),按规定2016年普通本科生入校时暂按每学分100元的标准预收了40个学分的学费,学年末进行清算。最近,在清算2016级本科生学分学费过程中,部分同学对学分制收费问题提出疑问,现特做说明如下:

1、关于学分学费的收费标准问题

我校在2016级新生入学时,已通过四种方法公告了我校的2016级学生收费政策:一是在入学须知(每位新生人手一份)中明确标注了“学分制收费标准和预付学分学费4000元”;二是在学生手册中第217页公布了我校的《齐鲁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明确说明“学分学费按照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100元。”;三是在学校计财处网站公示了相关学分制收费文件和收费标准;四是在2016级新生报到现场,学校计财处以展板列示方式公示了所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2、关于学分学费的清算问题

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学生在每学年年初缴纳专业注册学费,并按年平均修读学分预付学分学费,每学年末按照实际修读课程学分结算学分学费。”的相关规定,我校现根据16/17学年每个2016级本科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结算学分学费,对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超过40的差额部分要补缴,少于40学分的差额部分要退回。

感谢同学们对学校收费工作的支持,欢迎大家对我们的收费工作提出建议。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可到计财处收费科(办公楼110房间)或拨打电话89631091进行咨询。

 计财处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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